为进一步落实海委教(2018)5号《海安县教育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海教发【2018】8号(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材料报送的补充说明(一)》等重要文件通知的主要精神,全面落实我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巩固和深化去年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成果,特制定《李堡中学2018年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整治重点
1.有偿补课问题
在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对于主动动员学生有偿补课以及采取课上不讲课后讲等手段迫使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行为将重点整治。
2.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⑴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⑵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工作日中午饮酒、酒(醉)驾、涉赌、涉黄问题
⑴工作日中午饮酒。
⑵酒驾、醉驾。
⑶组织或参与赌博。
⑷嫖娼、参与传播淫秽物品等涉黄活动。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
在职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5.在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
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管理、教学等工作并从中获取报酬。
6.有偿招生问题
⑴在职教师收受招生学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财物。
⑵在职教师参加由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安排的宴请,参加由招生学校或招生人员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底,分教育宣传、集中治理、总结评价三个阶段。
(一)教育宣传阶段(2018年3月)
1.学习教育。
(1)学习文件及方案:召开监委会成员会议研究我校此项活动的计划并报学校办公会讨论,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我校活动方案,与县局文件一起上传至学校网站及教师群,发送通知要求全体人员自学。利用办公会时间(初定第二次办公会时间)组织全体办公会成员专题学习县局活动方案通论我校活动方案。
(2)学习规章制度: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教监[2014]4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文件上传至校园网站及教师群,同时印发给教研组,要求教研组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利用党员活动日再次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有关规定,要求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交流、撰写师德师风学习体会文章等途径,引导教师进一步认识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的法纪法规意识,规范从教行为。
2.自查自纠。
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将有关调查内容上传至教师群,要求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并以检查内容为警示,时刻提醒自己,依法执教,梳理形象,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各类检查:
(1)政教处利用家长开放日,组织对家长代表进行问卷调查。 (2)教导处利用班会课,组织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3)监委会组织教师自查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备案表》。
(4)学校收集统计填写《教师义务为少量学生辅导、补习汇总表》并报县局。
(5)学校利用举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的机会,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1月)
1.建立平台。
(1)按照县局要求设立李堡中学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投诉学校举报电话88210193、县局举报电话88935369,88910134、电子邮箱等,并放大在学校大门外张贴和校园网首页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公示电子照片上传至邮箱hajyrs@126.com。
(2)发放《海安县教育系统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告家长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班班主任督促学生请家长认真阅读填写回执,收齐交学校存档。
2.常态督查。
(1)学校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
组长:刘书银
副组长:陆祥群 陆宝文 于忠桂
成员:孙文生 葛乃兵 王晓荣 张 荣 吉春明 桑小燕 仲王勇 陈志梅 喻海波
陆晓东
结合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等工作的安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排定督查表,明确巡访时间、巡访人员和巡访区域;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按照文件要求,布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常态化做好约谈工作,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合作,要对所在教研组的教师进行约谈,并填写好《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记载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工作,做到一学期一次,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正面导向作用。
3.责任追究。对在常规督查中发现的在职教师发生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县局,有上级部门依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将依据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作出相应处理。
⑴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由所在学校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岗位晋升,并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⑵对违纪教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推荐、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得聘请其担任市(区)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
⑶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⑷在职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应给予党纪处分。
⑸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还应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特级教师等从事有偿补课,应报请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相应称号。
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8年12月)
(1)总结上报。为及时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学校将按照整治方案于年中和年底分别做好总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月28日前,完成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中小结;12月10日前,完成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年度小结,并及时上交人事科210室,电子稿发至邮箱hajyrs@126.com。
(2)整理存档。按照县局《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验收细则》,学校将安排专人认真整理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履职留痕,迎接县局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履职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刘书银校长为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刘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深化师德师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各个层次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分管校长、监委会主任、工会主席、教师代表(教研组长)等人员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明晰,协调一致。发现违规行为,做到逐级查处、严肃问责。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学校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重在过程管理,将不规范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并根据执行情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整治方案做出调整,力求取得实效。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作为在职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在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廉洁从教,师德师风优秀的典型教师要予以表扬,弘扬正气,为其他教师梳理学习的榜样。
(三)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形成合力
学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师德建设校本制度体系,要以制度约束教师的从教行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我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大教育、宣传、考核、执纪、惩处力度,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李堡中学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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